一批重要涉农新规今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6-07-01
7月1日起,一批涉及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新规将正式执行。
去年8月,财政部宣布对化肥统一征收13%增值税,但随后又给予了10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增值税。记者了解到,过渡期临近结束这段时间,很多厂商为了消化库存降价抛售,化肥市场出现明显波动。
工信部制定的四项行业标准今天起实施,分别是《尿素-硝铵溶液》(HG/T4848-2016)、《农业用硝酸铵钙》(HG/T3790-2016)、《硝基复合肥料》(HG/T4851-2016)和《农业用硝酸铵钾》(HG/T4852-2016)。值得注意的是,这四项硝基肥标准均属于水溶肥范畴,标准实施将有利于水肥一体化发展。
今天起,农资经销部门将不允许销售百草枯水剂,否则将被视为违法。百草枯是一种快速灭生性除草剂,对人毒性极大,且无特效解毒药,口服中毒死亡率达90%以上。根据农业部、工信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1745号公告规定,2016年7月1日起,停止百草枯水剂在国内的销售和使用。
试点多年的资源税价格改革今起全面铺开。新的政策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具体缴税数额随价格波动而变化。分析认为,鉴于近些年资源价格总体低迷,从价计征事实上会降低企业成本。比如,新疆硫酸钾此前每吨征税400元,按照新政策,税费将降低100多元。此外,此次改革对开采利用低品位磷矿石是重大利好,新规鼓励利用低品位矿,授权省级人民政府酌情减免税。
国务院发布的《农田水利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与农资行业相关的规定主要是:国家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促进盐碱地和中低产田改造,控制和合理利用农田排水,减少肥料流失,防止农业面源污染;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节水灌溉设施,采取财政补助等方式鼓励购买节水灌溉设备。业内分析,条例的推行将加速水溶肥和节水灌溉设施的结合,推动水肥一体化在农业上的普及应用。
(来源:农资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