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肥海关编码将调整
发布时间:2016-09-20
磷肥出口企业必看——磷肥海关编码将调整
2016年9月1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48号公告,宣布中国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新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出口税则、贸易 管制、海关统计、检验检疫等进出口管理目录将随之修订。根据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修订内容,进出口税则中磷肥产品的海关编码将会调整。
现行的国际海关组织2012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中,品目“3103”矿物磷肥及化学磷肥中有两个6位子目:310310过磷酸钙和310390 除过磷酸钙外的其他单一磷肥。按照国际海关组织公约,各缔约国在采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时,鉴于贸易统计、检验检疫、出口退税等监管需要,可以在 6位子目后增加位数来进一步对商品进行细分。但是,缔约国的商品细分不得突破前6位品目的分类规则。中国现行的进出口税则中,在310310过磷酸钙品目 下细分为两类:31031010重过磷酸钙和31031090其他过磷酸钙。在进口、出口报关时,重过磷酸钙10位商品号码填报 “3103101000”,普通过磷酸钙、富过磷酸钙10位商品号码填报“3103109000”。
2017年版《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修改内容中,将310310拆分为两个6位品目: 品目310311为按重量计五氧化二磷(P205)含量在35%及以上的过磷酸钙,品目310311为其他过磷酸钙。按养分含量细分后,会增加各缔约国关 于过磷酸钙类磷肥商品国际贸易统计数据的可比性。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将在2017年度关税实施方案中,对过磷酸钙商品的进出口税则税目进行相应调 整。也就是说,2017年1月1日起,向中国海关申报进口或出口过磷酸钙时,重过磷酸钙商品号码前6位将改为“310311”,普通过磷酸钙商品编号前6 位将改为“310319”;对于富过磷酸钙商品,则按养分含量是否高于35%,分别按重过磷酸钙和普通过磷酸钙编码报关。
关于富过磷酸钙
富过磷酸钙(Enriched superphosphate或Double superphosphat,简称DSP)是一种有效磷含量介于普通过磷酸钙(Single superphosphate,简称SSP)和重过磷酸钙(Triple superphosphate,简称TSP)之间的单一磷肥。用硫酸处理磷矿制取SSP,用磷酸处理磷矿制取TSP,用一定比例的硫酸和磷酸处理磷矿制取 DSP。在中国,SSP和TSP产品质量指标有国家标准,但是DSP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地方标准 DB53/523-2013《富过磷酸钙》,富过磷酸钙产品分为合格品、一等品和优等品三个等级,其总磷(P205)含量分别不低于24.0%、 32.0%和36.0%。
关于错报海关编码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错报进出口商品海关编码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
(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
(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故意错报商品编码逃避海关监管、偷漏关税、骗取退税的,应该按走私行为处罚;构成走私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