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制定农资贷款办法
发布时间:2007-05-17
农发行总行近日制定并下发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办法(试行)》,对该类贷款的定义、原则、贷款对象、种类、用途与条件及其他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农业生产资料贷款,是指农发行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从事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具、农用燃料等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销售而发放的贷款。该类贷款属于商业性贷款。《办法》强调,农业生产资料贷款的发放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导向性原则。符合国家农业产业政策以及宏观调控政策,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稳定和发展,积极发挥信贷资金支持“三农"的作用;二是择优性原则;三是安全性原则,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和销售的合理资金需求,不得挪作他用。(中华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