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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化肥政策保障农业生产

发布时间:2008-09-03

    化肥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国际化肥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今年前7个月国内化肥产量增长的态势有所减缓,价格有所上升。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农业生产增产增收,到今年7月31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与化肥有关政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对化肥生产企业用气、用电、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价格优惠。自5月20日起,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所有化肥品种全部免征生产环节增值税。 
    二是三次提高尿素、磷酸二铵出口关税,并对磷酸一铵、含磷复合肥、硫酸、普钙、重钙、钾肥开征出口关税。 
    三是加强化肥价格监管。要求生产、流通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化肥价格政策。 
    四是规定6月底前铁路部门不安排出口化肥铁路运输。 
    五是7月1日起,调整国家铁路货物统一运价。整车农用化肥基价1为4.4元/吨,基价2为每吨公里0.0305元,每吨公里上调3厘钱。 
    六是经国务院批准,自7月20日至10月20日安排磷肥专项淡季商业储备100万吨,共有27家企业及其联合体承担了此项储备任务。 
    化肥淡储制度是国家解决化肥常年生产、季节性使用矛盾,促进化肥企业均衡生产,满足用肥旺季农业需要的一项重要政策。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牵头,化肥淡季储备已连续进行了4年,取得良好的效果。即将开始的2008年/2009年度化肥淡储规模扩大到1100万吨,更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也有利于减少生产企业资金的占用,有效地解决用肥旺季化肥市场的供需矛盾。其中的1000万吨由去年完成较好的44家承储企业继续承担,另100万吨将通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的招标方式确定承储企业。化肥淡储磷肥仍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有关部门还将对《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做进一步完善。

    (来源:中国化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