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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荣获 2018年度“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9-03-28

 

      本网讯  近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总工会、河北省企业家协会、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河北省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决定》,经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推荐、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全省135家单位被评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集团公司获此殊荣。

      长期以来,集团公司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始终坚持把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公司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动《劳动合同法》、《公司法》、《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通过完善劳动保障机制、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化企业民主管理、建设职代会制度、全面履行工会职责、切实关爱职工生产生活、积极构建新型劳动关系,形成了以经营效益彰显劳动关系和谐成果,以公司和谐促进经济效益的良性循环。

      集团公司将珍惜荣誉,继续深化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创建活动,不断凝聚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共同推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